什么时候专票抵扣期限取消
专票抵扣期限取消的时间是在2020年疫情之后推出的新政策下。具体来说:时间节点:我国在2020年疫情之后,推出了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确认期限和抵扣期限的新政策。政策背景:过去,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票的认证和抵扣,这一规定在实践中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尤其是在疫情期间,企业面临各种挑战,需要更加灵活的财务管理政策。
专票抵扣期限取消的时间是在2020年疫情之后推出的新政策下,取消了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认证确认期限和抵扣期限。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专票抵扣期限是增值税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过去,企业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专票的认证和抵扣工作,否则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认证期限: 已取消:之前国税总局规定的从开具发票之日起360天内可以认证的期限,自今年3月1日起已经取消。 最新要求:纳税人无需再受360天认证期限的限制,可以随时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 抵扣期限: 同样已取消:与认证期限相关联的,原规定的360天抵扣期限也已取消。
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180天的抵扣期限。这意味着在开具后180天内,企业可以进行认证并抵扣相应的税款。一旦超出这个时间限制,即进入了“超期未认证”状态,此时发票将无法再通过认证进行抵扣。尽管如此,如果企业在发票的超期时间内仍未完成认证流程,这并不意味着发票永远失去了抵扣资格。
疫情期间延迟复工能否抵扣年假
受疫情影响企业延迟复工的可以折扣职工当年的年假,但用人单位需要提前跟职工进行协商。比如按政府规定的时间企业可以复工,但企业出于对职工个人身体健康负责任的态度,决定继续延长复工时间的,后期用年假折抵工作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疫情期间被隔离公司以年假抵扣是不合法的,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放假的不算是年假,但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
疫情期间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A〗、疫情期间,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时,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说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通常发生在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时。
〖B〗、疫情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如下:基本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原材料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说明: 主营业务成本或原材料等:这部分代表了因进项税额转出而增加的成本或费用,具体科目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此科目用于记录转出的进项税额。
〖C〗、疫情免税收入进项转出会计分录包括以下两部分:疫情期间企业产生免税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企业结转成本并进行进项转出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重点内容: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疫情期间被隔离公司以年假抵扣是否合法
疫情期间被隔离公司以年假抵扣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不过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被隔离治疗的话,请病假的时间累计超过两个月的,那职工本人就不能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了,但是外来务工人员被隔离的,年假不应该受到任何影响。
疫情期间隔离不算年假。以下是具体分析:首先,从政策规定的角度来看,因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疫情期间放假与年假之间的区别,即疫情期间的放假不属于年假范畴,不能用年假来抵扣。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这意味着在疫情期间安排员工休假时,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以年休假、福利假等抵扣员工实际应享的隔离期或其他特殊时期的假期。同时,这也提醒员工在享受假期权益时,应关注并了解自己的法定休假权利,确保在特殊时期也能得到合理的休息和待遇。
疫情期间隔离算年假吗
〖A〗、疫情期间隔离不算年假。以下是具体分析:首先,从政策规定的角度来看,因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疫情期间放假与年假之间的区别,即疫情期间的放假不属于年假范畴,不能用年假来抵扣。
〖B〗、综上所述,疫情期间隔离不算年假,且不可使用年假等假期抵扣隔离期间的缺勤。
〖C〗、疫情期间隔离不算年假。以下是具体说明:不可抵扣假期:因疫情原因用人单位选择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法律依据: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6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D〗、综上所述,疫情期间隔离不属于年假范畴,也不应用年假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