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
河道治理的职责通常由水务局承担。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与水利、水电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 制定并实施全市水利发展的长期规划。 统一管理全市的水资源,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执行,组织水资源论证工作,并负责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
河道治理涉及的工程包括: 河道疏浚工程:清除河道内的淤积物,恢复河道的行洪能力。 护岸工程:保护河道岸线的稳定性,防止河岸侵蚀和崩塌。 截污工程: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通过建设截流管道将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引水净化工程:引入清洁水源,增加河道的流量和自净能力。
第一阶段:生态修复治理期,预计周期30天,主要进行水生植物的种植等工作。第二阶段:治理前期,主要是增氧曝气,投放微生物,预计周期30天,包括安装增氧曝气机和水质调理、监测。治理目标 治理后,河道水体应无异常气味,水体呈黄绿色,透明度大于50cm,并逐步恢复水体的自净能力。
生态修复是保护自然环境和恢复受损生态系统的过程。它涉及到一系列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旨在改善环境质量,恢复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生态修复可以应用于多种场景,如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水体的生态恢复、退化森林的再生、湿地保护与恢复等。
核心措施:主要通过物理清淤+生态清淤,来减少底泥中释放的污染物质,从而减少氮、磷等营养盐的释放,降低水体富营养化现象的发生。实施方式:物理清淤可以通过机械或人工方式清除河道中的淤泥和污染物;生态清淤则更注重利用生物和生态方法,如投放底栖动物等,促进底泥中污染物的分解和转化。
基础措施:通过技术手段和政策调控,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内源治理:底泥处理:采用物理和生态清淤方法处理河道底泥,减少营养盐释放,防止水体富营养化。水生植物修复:植物净化:利用水生植物吸收、转化和降解有害物质,同时美化水体环境,提升生态多样性。